每日贸易新闻 ·

美国公布中国厢式半挂车双反终裁,阿联酋钢管复审结果修订

货运查验站旁停放的封闭式厢式半挂车,车身映着傍晚的暖色光线

中国半挂车
补贴率终裁 134.75%

厢式半挂车及其组件是本次美国商务部双反终裁涉及的产品。

美国商务部8月31日正式刊登中国厢式半挂车反倾销、反补贴终裁,其中反补贴终裁补贴率为134.75%。进口商需要把“终裁结果”与“当前报关应缴保证金”分开:反补贴公告将按终裁率收取保证金,与USITC作出肯定性终裁损害认定后发布征税令相联系,不能直接理解为所有货物从今天起统一改用这一比例。商务部反补贴终裁

今天另有两项正式刊登进展:Universal阿联酋钢管历史复审结果修订,以及大电网设备行政命令的正式编号确认。涉及的官方日期、编号矛盾,下文均单独提示。钢管复审修订公告 · 行政命令14421正式文本

中国厢式半挂车双反终裁:补贴率上调,征税令仍需损害终裁

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局 · 反倾销案号 A-570-219 · 反补贴案号 C-570-218

两份肯定性终裁均于8月24日签署、8月28日上午8:45提交刊登,8月31日正式发布并列为适用日期。本次新增的是商务部终裁的正式刊登;USITC仍须完成产业损害终裁,才能确定后续是否发布反倾销、反补贴征税令。不能把商务部“终裁”直接等同于整个双反程序已经结束。反倾销终裁,91 FR 55837 · 反补贴终裁,91 FR 55840

终裁认定与申报保证金不是同一个概念。依据:反倾销公告反补贴公告
措施及适用对象终裁认定公告中的保证金安排
反倾销
中国全国统一税率实体
倾销幅度
130.86%
扣除出口补贴抵消额后的现金保证金率为129.73%。2026年6月15日及以后进口或出库供消费的涉案entry继续暂停清算。
反补贴
CIMC、列明的未应诉企业及其他企业
补贴率
134.75%
按这一终裁率缴纳保证金的安排,与USITC肯定性损害终裁后的反补贴征税令相联系;公告没有给出所有entry自8月31日起统一切换的指令。

反补贴部分的变化尤其直接:初裁中,CIMC及“其他企业”的补贴率为82.37%,列明未应诉企业为128.78%;此次终裁统一为134.75%。CIMC是CIMC Baowell Industries Co., Ltd.与Qingdao CIMC Reefer Trailer Co., Ltd.两家企业合并认定的应诉方。其在核查前退出调查后,商务部采用了“不利可得事实”,即在企业未充分配合时依据可获得材料作出对其不利的认定。进口商可据此重新评估潜在税负,但具体entry仍要按对应的保证金指令办理。6月5日反补贴初裁 · 终裁方法、结果及保证金条款

经加拿大组装或进口,仍需追溯中国组件

调查范围包括公告所定义、车辆额定总重超过26,000磅的封闭式货运厢式半挂车,以及涉案组件;成品、未完成品、已组装或未组装状态均可能被覆盖。公告列出的主要HTSUS税号为8716.39.0040、8716.39.0090和8716.90.5060,组件还可能使用其他列明税号。是否涉案以文字范围为准,不能只看申报税号。第三国进一步加工不会使原本涉案的产品自动脱离范围;已被中国底盘及其组件双反令覆盖的组件则被明确排除。附件一:产品范围

终裁继续列明经加拿大进口时使用的第三国ACE案号:反倾销A-122-219、反补贴C-122-218。对于含有中国组件、经加拿大进口的涉案半挂车,中国双反措施覆盖的是中国组件部分,以及与该组件列在同一提单上的零部件,不能直接把整辆加拿大半挂车的价值都当作中国案覆盖价值。反倾销加拿大申报条款 · 反补贴加拿大申报条款

阿联酋钢管:Universal历史复审倾销幅度改为3.64%

商务部8月31日刊登阿联酋圆形焊接碳素钢管案A-520-807的修订终裁,将Universal在2020—2021年度复审中的倾销幅度由2.63%提高至3.64%。此次修订落实美国国际贸易法院8月19日的判决;商务部公告于8月26日签署,列明的适用日期为2026年8月29日商务部修订公告,91 FR 55839 · 法院第26-98号意见

这里的Universal是合并认定的三家企业:Universal Tube and Plastic Industries, Ltd.、THL Tube and Pipe Industries LLC,以及KHK Scaffolding and Formwork LLC。复审期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由于后续复审已经形成替代保证金率,本公告不改变当前货物的现金保证金率;重点是旧entry最终应如何计税。相关entry在上诉期间继续受法院禁止清算令约束,待判决最终确定后,再按进口商对应的计税指令处理。保证金及暂停清算条款

大电网设备命令正式刊登为EO 14421

8月31日《联邦公报》将8月26日签署的大电网安全命令正式刊登为行政命令14421,91 FR 55995,为此前公布的措施提供了正式引用编号。但白宫同名页面仍标注14420,两处官方记录尚未一致。企业合规档案宜保存GovInfo正式版,并保留对白宫网页编号差异的说明。EO 14421正式版 · 仍标注EO 14420的白宫页面

今天新增的是正式刊登和引用依据,而不是另行推出一项全面进口禁令。命令第2节针对签署日之后启动的交易,将禁令适用与能源部对“受覆盖外国实体”关联及特定安全风险的认定相联系。设备采购审查因此不宜只核对硬件制造商,也应识别相关软件、固件、维护服务和远程访问安排。EO 14421第2节

进口商与报关行今天应做什么

  1. 把半挂车潜在税负测算与报关保证金分开。成本预估可纳入终裁结果;实际申报须逐票匹配生产商、出口商、案号、entry日期及有效保证金指令。不要把两个终裁数字简单相加,就标注为今天一律应缴的税率。反倾销安排 · 反补贴安排
  2. 与案件律师核对Universal历史entry。重新评估最终计税敞口和禁止清算令覆盖范围,但不要因此覆盖当前货物的保证金主数据。公告中不可能成立的日期区间,应在进入清算流程前单独升级核查。钢管复审修订公告
  3. 更新大电网采购档案的引用文件。按《联邦公报》记录EO 14421,同时保留网页编号差异;梳理设备供应商的软件和服务依赖,为能源部后续具体认定准备资料。命令正式文本

后续需跟进的文件

  • 半挂车案:USITC产业损害终裁。商务部公告规定,该裁定应在商务部终裁后45天内作出;之后再跟进是否发布双反征税令及具体申报指令。肯定性裁定可通向征税令,否定性裁定则会终止相关程序,并按公告处理保证金退还及清算。反倾销后续程序 · 反补贴后续程序
  • Universal钢管案:上诉结果、日期更正,以及法院判决最终确定后的进口商专属清算指令。清算条款
  • 大电网设备:能源部的具体认定、许可程序,以及按需要在命令签署日起120天内发布的实施规则。该期限从8月26日算起,并非从8月31日刊登日重新计算。第3(b)节

常见问题

在加拿大组装后,是否就不再属于中国半挂车案?

不能只凭这一加工步骤判断。公告范围涵盖第三国进一步加工,并针对加拿大路径规定了案号和覆盖价值处理方式。应追溯中国组件及其随附零部件,不能只看最终发货国。范围及加拿大条款

交过现金保证金,是否意味着税额已经结清?

不是。公告区分预估税款保证金与后续最终计税。以Universal钢管旧entry为例,商务部要求在法院判决最终确定后按进口商对应的计税结果处理,不能把公告中的公司倾销幅度直接当作每一票货物都适用的清算指令。最终计税条款

大电网设备供应商是否存在预先资格认可路径?

命令授权能源部制定设备和供应商的预先资格标准、程序及名单,使符合条件的未来交易可豁免第2(a)节限制。这是一项授权,并非供应商自行声明即可取得资格;命令也保留了能源部继续监管已获资格设备或供应商交易的权力。第2(e)节

来源与发布日期

  1. 商务部:中国厢式半挂车反倾销终裁——91 FR 55837;2026年8月24日签署、8月28日提交刊登、8月31日发布并适用。
  2. 商务部:中国厢式半挂车反补贴终裁——91 FR 55840;2026年8月24日签署、8月28日提交刊登、8月31日发布并适用。
  3. 商务部:中国厢式半挂车反补贴初裁——91 FR 34222;2026年6月5日发布并适用,用于核对补贴率变化及终裁中的日期矛盾。
  4. 商务部:阿联酋圆形焊接碳素钢管修订终裁——91 FR 55839;2026年8月26日签署、8月29日适用、8月31日发布。
  5.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Universal Tube & Plastic Industries诉美国案——第26-98号意见,案号23-00113;2026年8月19日。
  6. 行政命令14421:保障美国大电网系统安全——91 FR 55995;2026年8月26日签署、8月28日上午11:15提交刊登、8月31日发布。
  7. 白宫:大电网系统安全命令页面——页面日期2026年8月26日;8月31日核对时仍标注EO 14420。